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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----《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》(GB7793—2025)

2026年02月08日 21:44
 

(来源: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)

近日国家疾控局组织修订的

《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

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
(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)批准发布

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

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

近年来,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检出率高居不下,并呈现出低龄化趋势。 中小学生处于生长发育的重要时期,每天约有6~8个小时在学校学习。教室是学生进行读写作业的重要场所,教室光环境对儿童青少年的视力水平、近视发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作用。

《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》对教室采光和照明提出了卫生要求,为促进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条件改善、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。随着国家和社会对教室采光照明环境要求的提高,为贯彻落实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、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国家组织开展了对《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》2010版标准的全面修订工作。

一、标准中采光照明关键要求

1.自然采光:教室窗户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应低于1:5;采光方向首选南北向双侧采光,避免东西向,单侧采光时,光线应从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;有南北走廊的教室,以北向窗为主采光面;教室顶棚和墙壁应为白色或浅色,使室内光线分布更均匀,防止眩光。

2.人工照明:光源要保证显示物体颜色真实,光线柔和、不刺眼不昏黄,教室课桌面和黑板面要照度足够且均匀。

二、新标准内容上修订的主要技术变化

1、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。增加了教室、中等职业学校、采光均匀度、书写板、颜色透射指数、可见光透射比、闪变指数、频闪效应可视度等的术语和定义;采光均匀度、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要求;玻璃的颜色透射指数、可见光透射比要求;设有吊扇教室的照明光源或灯具装设要求;书写板照明灯具控制装置要求;视网膜蓝光危害、波动深度、闪变指数、频闪效应可视度的要求。

2、更改了采光系数、维持平均照度的术语和定义;采光方向、采光系数、窗地面积比、眩光、教室各表面反射比的要求;教室灯具装设要求;照明眩光要求;色温、显色指数要求;照明功率密度要求;采光、照明检测方法。

3、删除了窗地面积比、直接眩光、反射比、照度均匀度、维护系数、反射眩光、显色指数、统一眩光值的术语和定义;采用三基色荧光灯、节能电感或电子镇流器的要求。

三、新标准优化升级三大特色

1、指标覆盖更全面。为填补此前标准的空白,新版标准新增多项关键指标要求,具体包括:采光均匀度,确保教室内不同区域光线分布均衡;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,保障冬季教室获得充足自然光;玻璃颜色透射指数与可见光透射比,规范教室玻璃的光学性能;书写板照明灯具控制装置,提升板书照明的可调节性;视网膜蓝光危害限值,降低强光对学生视网膜的潜在伤害;同时还新增波动深度、闪变指数、频闪效应可视度指标,有效规避照明频闪对视力的不良影响。

2、标准设定更科学。新版标准不仅更新了适用范围,使其更贴合当前中小学办学实际,还对多项原有指标进行修订完善:在采光环节,优化采光方向、采光系数及窗地面积比的要求;在照明控制上,细化眩光控制措施,明确教室各表面(如墙面、地面、天花板)的反射比标准;在照明质量方面,规范照明色温和显色指数参数,限定照明功率密度;此外,还对采光照明的测量方法进行了统一和优化,确保标准执行的可操作性。

3、技术应用更灵活。为适配照明技术的发展趋势,新版标准删除了“采用三基色荧光灯、节能电感或电子镇流器”等限制性要求,为LED等新型照明技术在教室中的应用留出空间,既鼓励技术创新,也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学校的实际需求。

新标准进一步科学规范教室光环境,体现了从过去“有光可用”向现在“有好光用”的质的飞跃。

此次修订强化了教室光健康的底线约束,以更严格的强制性要求,为全国中小学生营造更加安全、舒适、健康的光环境提供了法规保障,是国家健全学校卫生标准体系、扎实推进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里程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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